数字艺术的物质性、原真性与去中心化,是本文讨论的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。文章从西蒙东的“技术物”与许煜的“数码物”概念出发,讨论数字艺术的存在方式,再结合本雅明与格罗伊斯的复制理论,考察数字艺术与“灵光”的关系。

在这一基础上,文章回到计算机、网络与加密艺术的发展过程,讨论技术如何改变艺术家的创作形式和艺术生产方式,以及去中心化诉求所面临的问题。

《作为数码物的艺术》在《科技视界》的刊物首页
《科技视界》刊物版首页,署名陈浩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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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论述、图版和参考文献见 PDF。履历列有 2021 年版本,以及 2023 年于《科技视界》修订再刊的版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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